合同协议书
关于合同协议书集锦9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同协议书 篇1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合同法》上的合同。
《合同法》上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这个概念的理解,有以下四点:
1)平等主体;对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比方说基于行政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就某一事项的所达成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上的合同;
2)变动民事法律关系;从内容上来看,这一协议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说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了物权关系、债权关系、身份关系;
3)协议;合同首先是一个协议,所谓协议就是指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4)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里排除了身份协议由《合同法》来调整;实际上,根据我国《担保法》以及即将出台的《物权法》,物权协议也是排除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之外的;结合前面第2)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实际上它的内容只剩下一点,有关债权关系的协议;
明确了《合同法》上合同的概念,对于“协议”我们也就能够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了。实际上,《合同法》对于“合同”的定义,其中心词还是“协议”,只是在此基础上加了三个限定而已。换句话说,合同首先是协议,但是协议未必是合同。
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合同协议书 篇2[案情]
被告人冯某承包了H建工集团A工程项目的部分木工工程,因此向杭州R出租站租赁钢管、扣件用于工程中搭脚手架。R出租站要求冯某在租赁合同上加盖A工程项目部的公章,但A项目部认为这是冯某个人的租赁合同,不需加盖公司印章。为顺利签订合同,冯某私刻H建工集团B项目部的公章,于20xx年3月8日与R出租站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上签署真实姓名。双方约定,租赁钢管、扣件,具体数量按实发为准,租赁期为2年,租金每月结算并付清。之后冯某陆续租来钢管、扣件用于工程,并按约定支付租金。后冯某在工程项目资金垫付较多导致资金短缺,于是将租赁来的部分钢管转手变卖来周转资金。20xx年1月左右,出租站因冯某拖欠租金未付向法院起诉,A项目部因为被法院冻结了账户,也停发了冯某的工程款,导致冯某预计可以获得的工程款无法及时获得。3月冯某与R出租站协商分期归还变卖钢管的材料款,并首期支付17万元,但要求出租站撤回起诉。7月,法院因发现租赁合同上B项目部的印章存在私刻嫌疑,驳回起诉,并让R出租站负责人报案。20xx年5月冯某被抓获归案。
[分歧]
本案被告人伪造公司印章签订了租赁合同,但签订合同时并无诈骗故意,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后在租赁期内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变卖租赁物的行为是否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对此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私刻公司印章,存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情况,后又擅自出卖租赁物,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诈骗的故意。尽管被告人和出租站签订租赁合同时使用了伪造的B项目部的公章,但这一行为是在出租站要求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而工程所在的A项目部不愿意加盖的情况下,被告人为了顺利签订合同而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但租赁合同上也有被告人的真实签名,其签订合同的'真实意图是租赁钢管、扣件,并实际用于工程,并不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主观故意。
2.被告人客观上不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首先,本案中双方的租赁合同已实际有效,出租站基于租赁合同交付租赁物,并非因为被告人的欺骗行为交付财物。被告人也按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由于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了垫资等原因导致资金暂时短缺,才在租
赁期间采取了变卖部分钢管、扣件来满足资金周转。其次,被告人完成了所承包的工程,尚有大量工程款可以结算,并不是没有偿还能力。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才导致工程款被冻结,无法按计划取得。第三,事后被告人积极和被害人进行了协商,并尽其所能支付17万元材料款,案发后也努力赚钱偿还,期间与被害人也有联系,并未潜逃。
3.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冯某在未经H建工集团许可使用印章的情况下,私刻了该公司B项目部的印章,破坏了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并使用该印章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引发了极大的经济纠纷,被告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合同协议书 篇3一、合同标的的概念
1、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3、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二、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1、合同标的是合
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2、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3、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 ……此处隐藏4414个字……作条款保密,泄密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所有的损失。
2、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乙方自己或乙方与第三人引起的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纠纷是由乙方所引起、乙方是主要责任人或是法律承担者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所有的损失,并承担对方的全部损失。
3、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意续租,续租条件另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须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五天内清退出场,并把租赁物完好返还给甲方,须经甲方验收后没任何异议,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按时退场,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出租房屋内的货物,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4、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原因等(如禁止本合同经营方式)致使该出租屋不能正常经营或暂停营业连续八天以上,免除双方在该时期内相关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合同双方应立即恢复对合同的履行;如上述因素导致出租屋无法继续营业,本协议即告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附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作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与租赁合同发生冲突,即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租赁机关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独立条款: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的反映,双方均放弃因合同效力问题向对方提出异议的权利,双方均以合同条款作为处理争议的唯一依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年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8发包方:江西柘林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州世纪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综合2楼(培训中心)门禁系统工程;
#2、 工程地点:九江市滨江路961;
3、 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实施;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甲方责任
1、在施工现场提供具备开工的条件和保证工程按期安全完成的条件;
2、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协调工作; 3、负责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乙方责任
1、负责按时提供相关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资料。 2、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范围内相关的工程安装设计要求,施工中如需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操作维护培训工作。
4、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设备半年的保修及过后的有偿维修。
5、 乙方施工人员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 证施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6、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消防等规定导致 发生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
1、为确保工程安全及工程质量,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安 全标准及质量标准的各项规定实行。
2、工期:
(1)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
(2)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0日
3、验收
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共同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验收工作应在 3日内完成。如无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甲方在设备正常运行两周内仍未派人员参加验收,视为甲方放弃验收权,则乙方的单方验收报告即为有效。
五、保修期、维修及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自验收合格壹年内免费维护。
2、在保质期内,乙方实行免费维修。在此期间,本合同设备如发生问题,乙方应于接到通知 叁 日内派人到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由于使用失误造成的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按有偿维修服务处理。
3、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设备有责任提供及时的有偿维修服务,维修合同可以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
4、乙方保证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技术培训
乙方负责对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免费培训。并提供维护、维修技术资料。
七、价格条款,付款方式及期限
1、工程总造价:人民币贰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28720.00元)。
2、工程总造价包括:
a、全部设备材料款;
b、运输及运输保险费;
c、施工安装费;
d、设备到达工地后的仓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
3、货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壹 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捌仟陆佰壹拾陆元整(小写:
¥8616.00元);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 65 %,计:人民币壹万捌仟陆佰陆拾捌元整(小写:¥18668.00元);其余5%工程款,计: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陆元整(小写:¥1436.00元)在工程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结清(以验收合格日计时一年)。
八、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出现的10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具有关部门对于不可抗力的证明,当不可抗力终止或者消除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也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延迟履行而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工程所在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 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20xx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篇9兹有施工单位 ,在我公司承接 工程,余质保金计人民币(大写) (¥ )未付(详见双方认可之财务确认书),现根据工程质量情况及双方合同约定,同意支付其保质金计人民币(大写) (¥ )。
特此申请
物业部主任: 项目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质保金支付申请书
兹有施工单位 ,在我公司承接 (详见双方认可之财务确认书),现根据工程质量情况及双方合同约定,同意支付其保质金计人民币(大写) (¥ )。
特此申请
物业部主任: 项目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