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4-05-27 20:50:13
精选工作方案4篇

精选工作方案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 篇1

一、审计范围

1.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7家(详见附件1);

2.专项审计1项(详见附件2);

3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项目抽样审计3项(详见附件3);

4.审计回访31家(详见附件4)。

二、审计分工

1.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分别按照《暂行规定》确定的管辖范围组织实施审计。

2.专项审计由监察审计室、财政分局组织人员进行审计。

3.审计回访工作,按照“谁审计、谁回访”原则,由原负责审计的单位实施回访。

三、时间安排

2月将方案报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3月初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前准备工作;3月中旬至10月按照计划开展审计;11月、12月完成审计报告,向工委、管委会汇报结果。

四、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全市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开发区中心工作,依靠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坚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法》和《暂行规定》的具体程序和步骤。通过审计,摸清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资金、财务收支、经济合同执行等情况,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任期内的工作业绩,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要历史地、客观地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及时督促整改。各个审计项目均要明确负责人,完成书面审计报告。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市人社局职改办《关于开展XX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仙职改办[XX]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专任教师队伍结构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专任教师队伍的实际,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良好导向作用,坚持“三个面向”,面向基层农村,面向教学一线,面向优秀骨干教师;做到“三个服务”,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服务,为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服务,为提高全市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服务。

二、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各单位原则上在岗位空缺数内申报,对暂无空岗的单位实行“退一进一”办法处理。

三、申报对象

XX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小学教师必须满足破格条件;

2.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农村学校指办学地点在全市15个镇的学校和城区三办村小);

3.任中级职称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刊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验证确认的正规刊物。或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指国家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学研究室、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二是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音乐、美术竞赛活动中辅导学生获奖的。

(二)否决条件

近五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工作重大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4.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与书商勾结向学生兜售教辅资料被查实的;

5.参与、煽动闹事或在网上发布反党、反政府言论,破坏社会稳定的;

6.无故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调考,不能按时完成市级及以上培训任务的。

五、激励政策

1.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高中学校及相关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当年毕业生高考总分居全省前三名或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学校,市教育局给予一定的.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岗位控制数(以下简称指标)奖励,由学校奖励给相关教师。享受奖励指标的教师可不需要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条件。

2.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二类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一是在“振兴九中行动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由仙桃二中、仙桃三中、仙桃四中到仙桃九中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教师;二是在农村学校“启明星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人员。

3.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专指国务院或省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表彰的“师德标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表彰的“湖北省优秀教师”、“湖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4.现从事体育、音乐、美术、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且连续任教达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指标择优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双报”,既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单列指标,也可以在本单位申请分配指标。

5.在XX年高考中,完成了市教育局下达的高考任务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指标。

六、指标分配

市人事局向我局下达XX年晋升中学高级职称申报指标共95个。指标分配时首先安排22个指标用于符合“五类优先”条件的对象,安排19个指标对XX年7月以来有中高职务退休人员单位,采取“退一进一”的办法适当补充,安排10个指标用于小学教师的申报;剩余指标再按各单位(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岗位空缺情况、符合晋升条件的人数三个因素统筹分配,其所占权重分别为50%、20%和30%。

七、学校职称评定工作的宏观指导意见

(一)各单位(学校)必须通过民主推荐,成立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参评者不能担任评委,评委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各单位(学校)必须制定切合实际的《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方案》,明确职称评定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和组织工作。《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方案》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且在校内公示。

(三)各单位(学校)在开展教师职称评定时要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纳入考评之中予以计分。

1.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

2.有在村小支教2年以上经历的;

3.近三年学校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

4.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班主任。

为鼓励教师合理流动,各校不得将教师在本校工作的年限作为计分项目。

(四)职称评定推荐申报的程序要严谨,审查要严格,过程要规范,结果要透明。所有申报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材料、评分结果。评委会要负责受理和公正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八、操作程序

1.市教育局制定XX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下达申报指标。

2.各地各校广泛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政策,在全社会、各中小学教师中,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3. 市教育局组建高级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标准,对“五类优先”单列指标及小学破格申报指标进行集中评审,公示推荐结果。(小学申报中学高级职称评分标准参照小科评审评分标准)

小学破格申报中学高级职称指标将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6个单位(18个镇办和8所市直学校)各安排1个推荐名额,对XX年秋季学期拟在新城壹号实验小学任教的教师安排5个推荐名额。市教育局将从推荐对象中评选10名推荐上报,其中实验小学、实验二孝沔州小学、仙桃小学、大新路小学安排2个指标,新城壹号实验小学安排2个指标,其它单位及学校安排6个指标。

4.学校开展分配指标的评审推荐工作。各中小学组成职评工作专家委员会(人数为单数,普通教师代表至少占1/3),制定学校职称评定工作方案,并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申报人员在基层单位公示申报材料,签订《仙桃市XX年中学教师个人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接受群众评议。

5.各基层单位上报评审材料。

6.市职称评审中心集中审查申报材料。

7.省职称评审中心集中评审。

工作方案 篇3

赣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工程项目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消除中心城区防洪安全隐患,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提升城市总体形象和品位而实施的重要工程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考虑相关政策近期才完善,结合我县粮油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搬迁实施方案:

一、征收搬迁主要任务

粮油公司土地面积为44.09亩,房屋建筑总面积19266.76㎡。内有三栋职工宿舍楼,均为单位产权,其中二栋为套房住有61户;一栋综合楼(非成套房),住有4户;征收搬迁户共65户。在20xx年10月底全部搬出后将房屋等设施拆除完。

二、征收搬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在县工作组领导下,县粮食局成立粮油公司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2、分工负责。粮油公司搬迁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包干到户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限时完成,纳入考核。具体见附表,分工原则如下:

一组负责:工业成套宿舍1单元12户,商业成套宿舍8户,非成套宿舍1户,共计21户。

二组负责:工业成套宿舍2单元12户,商业成套宿舍8户,非成套宿舍1户,共计21户。

三组负责:工业成套宿舍3单元12户,商业成套宿舍9户,非成套宿舍2户,共计23户。

3、工作安排。为确保完成搬迁工作任务,按照市工程指挥部要求,分阶段限时完成:

(1)、20xx年1月前,召开搬迁动员大会,传达、宣传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搬迁工作总体要求,下达搬迁通知书,制定并通过企业改制方案。

(2)20xx年2月前,对搬迁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就其租赁房屋面积、家庭居住人员、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仓库租赁合同终止,租金清算,配合县房产局对公司房屋进行测绘评估。3月底完成企业职工身份置换,签订解除职工与企业关系协议。4月底,完成企业改制费用测算,并上报市、县企业改制办审核。

(3)20xx年5月31日前,制定搬迁工作计划,清退仓库租赁户,收回出租的仓库。申请市工程指挥部相关部门对居住户面积、装修情况进行测绘评估,并复核确认,搬迁补偿项目进行评估核定,收集搬迁户保障性住房申请并交相关部门依规审核公示,入户做好工作。完成企业国有土地征收手续,筹措企业改制资金,结算土地征收补偿款。

(4)20xx年6月30日前,施工队进场开始拆除仓库、谷棚等非居住的公建房屋设施,并清运建筑垃圾。

(5)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职工改制补偿款,结清改制职工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完成企业改制工作。

(6)20xx年8月,移交企业改制职工档案,办理下岗等相关证件,企业改制扫尾工作结束。

(7)20xx年10月20日前,完成各住户、租赁户过渡安置。10月31日前完成搬迁协议签订,收回房屋,筹措搬迁补偿资金,确定并公示保障性住房享受对象,依照相关政策测算搬迁户补偿金额。

(8)资金到位后,各搬迁户补偿、奖励金额报经市工程指挥部审核,审核同意后,按各搬迁户完成搬迁任务先后顺序,兑现其补偿、奖励等相关款项。

(9)20xx年11月20日前,开始拆除剩余房屋,并清运垃圾。

(10)20xx年11月底,拆迁工作验收,结算拆除工程款项。12月底,移交场地,拆迁工作结束。

三、工作要求

1、粮油公司征收搬迁工作是当前全局的中心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工作组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吃透政策、认真谋划、整体推进,必要时候采取现场集中办公方式推进搬迁工作。

2、各工作组要各负其责,按照分工包干的户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征得他们的支持理解,同时加强沟通、搞好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调度和考核。县局搬迁工作组在开始入户工作后,每周一调度,听取各工作组组长对搬迁工作进展汇报,协调解决搬迁工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对照时间要求检查、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县局将粮油公司搬迁工作纳入20xx年度机关股室考评,视完成情况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奖罚。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搬迁任务(即:签订搬迁协议,收回出租房屋,无争议,下同)的,县局对各工作组成员每户每人奖200元;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搬迁任务的每户每人奖100元;20xx年10月31日后完成搬迁任务不奖;11月10日仍未完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每户每人扣100元,且相应扣减工作组人员年度考评分数;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得各工作组成员平均奖。奖金由各组长按工作完成情况分配,10月份为集中办公时间,机关工作人员取消双休日。

4、落实政策。粮油公司搬迁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人员要认真吃透政策,严格依照程序和规定办理,要以人为本,兑现政策,确保稳定。搬迁补偿标准及补偿对象严格执行市工程指挥部出台的相关政策,做到整个搬迁工作统一口径宣传,统一尺度落实,统一程序操作,统一时间完成。

工作方案 篇4

为加强农业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扶持政策落实能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目的

促进各职能科、站、室和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农业项目的实施行为,建立健全以农民受益、产业发展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安排新机制。

二、考评对象

农业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各职能科、室、站对本县内农业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考评以县为单位,对象为我县20xx年度建设的省级高效设施(园艺、畜牧业)农业、农业三新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质量建设项目等五大类项目。

三、考评内容

农业项目考评分县组织管理考评和项目绩效考评两大类。一是县组织管理考评。主要对县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见附件1)。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或有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考评按0分计算成绩。二是项目绩效考评。主要对被考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绩效进行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另行制定)。

农业项目考评总分为100分。县项目管理自评成绩、业务科室(站)核查确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汇总成绩、省级抽查考评成绩分别占20%、30%和50%。县农业项目管理考评得分计算方法为:县组织管理自评成绩×20%+业务科室(站)核查的各类项目绩效评价汇总成绩×30%+省级抽查考评成绩×50%。

四、考评办法与程序

考评采取县自评、业务科室(站)核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对县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各科、室、站对纳入考评范围的农业项目进行全面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农委高效办汇总报省农委。待行业处室对自评结果进行核查。省农委组织省级抽查。

(一)成立考评组织机构。县农委成立农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分管项目的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考评小组成员,负责考评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高效办,负责项目考评的牵头和指导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项目自评。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考评标准,对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和被纳入考评范围的农业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打分,并附相关说明和得分依据。11月10日前,将项目绩效考评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报业务主管科室(站)。

(三)科室(站)复评。各职能科、室、站根据各项目单位提供的自评表和相关材料,最终确定各项目得分,并汇总全县同类项目得分,同时作出该类项目的总结,将总结和项目绩效考评表及相关资料于11月15日前报农委高效办,由高效办汇总后上报省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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